欧洲电商市场新局面,欧盟跨境电商增值税新规速览 |
由于近年全球疫情蔓延,带给跨境电商庞大的成长空间。中国的跨境电商早已在欧盟市场耕耘多年,然而,因为欧盟各成员国适用的增值税有所差异,商品又涉及到跨国买卖,导致许多海外卖家为了降低成本,不遵守各国增值税规定,长期在交税方面「钻漏洞」,威胁到欧盟本土卖家的生存空间。经过专家估算,欧盟每年约存在50亿欧元的增值税缺口。因此,为弥补此漏洞,重塑公平的竞争环境,各成员国共同商议在2021年7月1日,对跨境电商(B2C)增值税进行改革。
为什么要更改制度?
总结五大变更重点
一站式进口系统(IOSS) 自2021年7月1日起,除了取消小包直送22欧元的免进口增值税的规定之外,也新增一站式进口系统(IOSS)。对于发货地在欧盟之外的卖家,销售给欧盟的消费者,凡是价值不超过150 欧元的商品,可以透过IOSS直接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纳。 在下表可以看出欧盟增值税改革前后,对于不同价值的进口货物,所适用的增值税和关税的征收情况。 ![]() 平台代收代缴 如果跨境电商卖家是透过诸如亚马逊,eBay等平台来进行销售,今年7月1日欧盟税改后,根据卖家的仓库地和注册地,不同货物价值,将会适用不同增值税缴纳方式。凡是库存位于欧盟境内的卖家,不论货物价值多寡,增值税的缴纳方式取决于卖家注册地而定。凡是库存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,不论卖家注册地位于哪里,增值税的缴纳方式取决于货物价值而定,小于150欧元,由平台代收代缴;大于150欧元,由卖家自行缴纳。 ![]() 卖家自行缴纳增值税 如果不想透过平台代收代缴的话,根据上图所示,可以考虑成为欧盟本土卖家,意即将库存和注册地都设立在欧盟境内,如此一来,可直接在欧盟境内自行申报增值税。 欧盟境内远程销售阈值起征额 从2021年7月1日起,对于欧盟本土卖家而言(Union Scheme),欧盟取消各国的跨境商品销售门槛,并统一新的门槛为10,000欧元。低于此门槛的跨境卖家,则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发货国的增值税制度。高于此门槛的跨境卖家,则适用销售目的国的增值税率,并可采用新的OSS系统,统一缴纳并申报增值税。需留意的是,欧盟境内远程销售阈值,仅适用于从成立地在欧盟的公司,配送至其他欧盟国家的B2C商品销售。 案例讨论一 FURUI UAB是一家成立在立陶宛的公司,其商品只有销往德国,波兰和捷克三国,销售的商品总价值已经超过10,000欧元。自2021年7月1日起,对于UAB FURUI有何影响? 由于商品总价值超过10,000欧元,意即超过欧盟境内远程销售阈值起征额,因此,UAB FURUI的商品,适用销售目的国,德国,波兰和捷克的远程销售增值税。 申报增值税有两种方式:
案例讨论二 孚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在中国的公司,其商品价值都不超过150欧元,业务范围广阔,透过亚马逊平台和自建独立站都有销售渠道。自2021年7月1日起,对于孚游有限公司有何影响? 首先,孚游有限公司应将亚马逊和自建独立站的销售记录分别保留完整。 透过自建独立站出售的商品,可以在IOSS系统登记,并将IOSS增值税号提供给欧盟进口海关,进行增值税和关税申报。 透过亚马逊平台出售的商品,由于商品价值低于150欧元,因此增值税将由平台进行代扣代缴,增值税将由消费者承担。 小结 欧盟税改即将实行,但卖家们也不必过于恐慌,先清楚自身情况适用于哪些规定,再根据情况拟定对策。本文主要是提供欧盟税改的匡架与方向,关于电商入住的具体规定仍需与平台与税代核实。总而言之,此次的新制,可能会将欧盟电商市场重新洗牌,能否持续保持现有的营收表现,考验着各家电商的反应与眼光。 |